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节水项目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意见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节水项目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意见
临州府发〔202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水产业发展,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现结合我州实际,就进一步加强节水项目政府与企业合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合作原则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市场运作、相互支持、互利共赢、守法合规”的原则,政府发挥组织、监管、指导、协调等作用;企业利用自身节水行业龙头优势以及全产业链先进技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新理念、新模式,发挥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我州节水项目良好发展。
二、 合作内容
根据我州自身发展情况,企业技术及人才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由县市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为主导,企业从项目规划论证阶段参与,共同加强临夏州“三农三水”(农业高效节水、农村污水处理、农民安全饮水)、水生态综合治理、水利信息化及灌区标准化等项目建设,开展相关领域合作,通过竞争性磋商或者招投标等公开方式参与建设施工、运行管理。
农业高效节水方面:按照水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和临夏州高效节水建设任务及要求,由县市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论证,企业利用喷灌、滴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运作参与规划设计与建设,重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城乡供水一体化方面:各县市政府根据县域实际和发展特点,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考虑与企业合作的可行性,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行计量收费,供水精准管理,及时维护供水工程受损设施,逐步推行“以水养水”,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价、同服务”一体化。
农村污水治理方面:由各县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划论证本区域内污水治理项目,考虑与企业合作的可行性,借鉴大禹公司已实施的天津市武清区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成功经验,在做好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的基础上,利用企业污水处理先进技术,编制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水生态治理方面:各县市政府结合各自实际,考察大禹公司实施的云南省弥渡县河库水系连通高效节水项目,考虑让企业参与河湖连通、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灌区现代化建设方面:按照《甘肃省推进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临夏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建议各县市政府考虑与企业合作,借助企业已有平台进行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应用决策、灌区水利信息服务等,建设全州42处中型灌区智能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三、 合作模式
按照省委、省政府“极限节水、深度节水”的要求,在借鉴酒泉市肃州区和玉门市等多地已建成项目施工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州经济、社会、人文、地理条件,各县市政府针对不同行业部门和项目类型的特点,广泛探索开展多种模式的合作,灵活采用EPC、EPC+O、PPP、特许经营等不同模式,共同完成项目的规划论证及建设管理。
(一)EPC模式。公司受业主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EPC+0模式。公司受业主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三)PPP模式。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民营资本参与,两者合作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最终达到政府和民营资本双赢,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的新型融资模式。
(四)特许经营模式。政府以特许经营的方式由社会资本负责建设,交由使用者付费。针对产业基础好、现金流充足的地方,从财务谨慎性原则出发,仅考虑项目水费收入,若能覆盖项目融资、建设及运营成本,则项目具体运作方式可考虑设置为特许经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