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警讯】请注意!这些鸟再喜欢也不能带回家!
2025年8月2日,积石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线索,吹麻滩镇某商铺内疑似有人私自饲养野生动物。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在马某某经营的食品店内查获疑似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3只、百灵鸟1只、小云雀1只。
积石山县公安局委托专业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动物进行物种鉴定和保护级别认定。鉴定结果显示,3只画眉鸟和1只百灵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有1只小云雀被认定为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批涉案动物的总鉴定价值为20300元。
目前,涉案人员马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积石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猎捕、饲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属于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举报。希望全社会共同增强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来,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