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警讯】依法查处1起谎报警情案

来源:临夏州公安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11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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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公安局:破获1起虚开发票案

近期,临夏市公安局与税务机关联系对接,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5年4月,临夏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移交的线索,称辖区某商贸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接报后,临夏市公安局迅速对该线索展开摸排分析、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贾某某依托自己的商贸公司,在未发生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外省某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金额达300余万元。

9月8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其所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康乐县公安局:破获2起盗窃案、1起诈骗案

9月9日,康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2起入室盗窃案件、1起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元。

近日,康乐县公安局陆续接到3起发生在县城周边的案件警情,县局刑侦大队迅速启动联合侦查工作机制。通过,对案件线索开展深入分析摸排,初步判断上述案件为同一伙人所为。

9月9日,办案民警在兰州西站附近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经审讯,孟某、张某、马某某对其共同实施2起盗窃案、1起诈骗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永靖县公安局:依法查处1起谎报警情案

8月19日,永靖县公安局刘家峡派出所接到县局刑事侦查大队移送的"芝某某谎报案情"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查明违法行为人芝某某于2025年7月29日所报案件系其故意编造。

经详细调查发现,芝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虚构案件情节,并提供虚假证言,导致公安机关出动警力开展无效侦查,严重浪费警力资源,扰乱正常执法秩序。

在充分取证的基础上,办案民警认定芝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谎报案情。鉴于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实际危害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永靖县公安局依法对芝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并于9月9日执行行政拘留。

广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1起网上侮辱他人案件

9月8日,广河县公安局查处1起网上侮辱他人案件,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人1名。

9月8日,广河县公安局水泉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被人辱骂。接报后,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受害人与违法行为人马某互为邻居,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马某为泄私愤,通过微信群用污言秽语辱骂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了恶劣影响。经询问,马某陈述了自己在网上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马某已被广河县公安局依法予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