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工作公告

来源:临夏州公安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07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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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临夏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共计80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进入体检考生请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7:00至7:3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到州公安局(临夏市红园路15号)院内集合,未能按时到指定地方报到的,按放弃聘用资格对待。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现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

2.参加体检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和体检规定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中途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人员不准与外界联络,禁止亲友陪同。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4.体检时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及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用(450元,自备现金)。

5.参加体检考生当日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参加体检。

6.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体检时须提交相关诊断证明材料,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的检查。

五、监督

本次体检接受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930-5920058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临夏州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夏州公安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