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国际志愿者日——“志”在心中,“愿”与你同行

来源:甘肃公安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2-0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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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身边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八字精神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们

他们是拂过心田的清风

是驱散阴霾的暖阳

他们有一个响亮的名字

志愿者

今年12月5日是第40个国际志愿者日

国际志愿者日”的由来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将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InternationalVolunteer Day for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什么是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VolunteerService)是指任何个人或组织,在不追求物质报酬的前提下,自愿贡献其时间、精力、技能等资源,以促进人类发展、社会进步与公共福利为目标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自愿性:参与行为出于个人或组织的自觉意愿,非受外力强制

无偿性:不以获取任何形式的物质性报酬为动机,其回报主要体现在精神满足与社会效益。

利他性:根本目的在于服务他人、奉献社会,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当前,我国志愿服务领域广泛,主要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社区服务与福利保障:包括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医疗辅助、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支持性服务。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投身于环保宣传、污染监测、环境治理、垃圾分类、植树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实践活动。文化建设与知识传播:参与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开展文化知识普及、理论政策宣讲,以及深入基层特别是偏远地区开展支教助学活动。

什么是志愿精神?

志愿精神是激励和引导志愿服务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在我国,志愿精神被高度凝练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八个字。这八字精神内涵深刻,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奉献”精神:这是志愿精神的精髓。它强调志愿者超越个人利益,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为社会公共利益和人类发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友爱”精神:这是志愿精神的人文底色。它倡导志愿者秉持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的态度。这种友爱跨越地域、民族、职业等界限,是一种广泛、包容、真诚的仁爱之心,促进了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

互助”精神:这是志愿服务的基本模式。它揭示了志愿服务并非单向的给予,而是强调“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在服务社会中提升自我,受助者在获得帮助中增强能力,最终实现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共同成长与社会整体的良性互动。

进步”精神:这是志愿服务追求的最终目标。它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志愿者个人在服务过程中,能力得到锻炼,精神得以升华,实现自我完善与进步;二是通过持续的志愿服务实践,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传递正向能量,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