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临夏州公安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7-0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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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绿树阴浓夏日长,又是一年暑假至,结束了一个学期紧张的学习生活,期盼的快乐暑假马上就要开始了。在此,临夏公安交管部门给大家提个醒:

一、家长朋友请做到

1.以身作则,做好文明交通示范。家长驾驶机动车时,请督促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雨季汛期,要提前关注道路信息,注意塌方、多雾、湿滑路面情况,一定做到安全文明行车。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行为;行车过程中不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长途驾驶时合理安排时间,切勿疲劳驾驶;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礼让行人,用实际行动诠释文明交通理念,给孩子当好榜样。

2.常提醒、多叮咛,筑牢家庭防线。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暑期孩子外出频率增加,请家长务必掌握孩子的出行去向、同伴及归时。家中车辆钥匙务必妥善保管,切勿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防范孩子冒用他人名义租(借)用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及电动自行车。同时,引导孩子拒绝参与“飙车炸街”等违法活动,时刻将安全放在心上。

二、同学们请做到

1.过马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坚决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2.步行时要靠马路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走路时不能看书、玩手机、玩游戏或者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3.不能在马路上玩滑板、轮滑鞋,不能在马路上逗留、嬉闹、追逐;

4.停车场不是游乐场,切勿在停车场内玩耍。车辆盲区多,不得在车辆周围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小区停车场内,不能攀扒各种类型的机动车辆。在马路上遇到大型车辆,要尽量远离。在路口的拐弯地带,要注意远离危险警示区域。

5.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在车辆副驾驶位置乘坐。乘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能将手、头伸出窗外,尤其是有天窗的汽车,不能将身体探出天窗。乘坐车辆时要保持安静,不要影响驾驶员的专心驾驶;

6.不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或三轮车上路。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的青年,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7.做好交通安全的小小宣传员,提醒自己父母和亲人遵守交通法规,不喝酒开车、不超速驾驶、不闯红灯、驾乘车辆规范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8.不乘坐酒驾车、超载车、农用车、拖拉机,不乘坐“三无”(无车牌、无行驶证、无保险)车、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车辆。外出途中,遇到突发情况时请保持冷静,并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如遇到交通事故,要记住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并及时拨打110、122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以尽快得到处理;

9.高考、中考、小升初后的同学们,这个假期是你们最轻松的假期,没有作业,不用补课。切记不要三五成群相约飙车,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酒后驾驶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要知危险、会避险!因为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切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各位家长、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当守法规、知礼让的文明交通人,共同编织一张坚实的暑期交通安全防护网。

快乐暑假,平安随行!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幸福!

临夏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