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丨“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新闻发布会

2026年8月17日下午3时,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孙治强,省法院副院长史莉,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军,省公安厅副厅长毛万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邵建斌,省信访局副局长祁雪峰,省综治中心主任于哲,共同介绍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卢莹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卢莹
发布人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孙治强
省法院副院长史莉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军
省公安厅副厅长毛万东
省司法厅副厅长邵建斌
省信访局副局长祁雪峰
省综治中心主任于哲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孙治强
孙治强:
综治中心全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着眼“安全”问题,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综合性工作平台。
今天,我们召开“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新闻发布会,就是向大家介绍综治中心的功能定位、工作成效以及下步工作重点等情况。同时,从今天开始,我们也组织全省各地同步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度,让群众在遇到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劳资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能想到综治中心,愿意到综治中心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综治中心的功能定位。《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省、市、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四级综治中心的功能各有侧重,县乡综治中心重在“一站式”化解,省市综治中心重在统筹协调。实践中,我们以县级为重点,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各类调解组织、职能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以常驻、轮驻或随驻的方式进驻综治中心,“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让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尽可能通过调解这种便捷、不收费、不伤和气的方式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于调解不成或不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可以转到进驻的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方式解决。
综治中心的定位是填补空白、加强链接,它与各入驻部门不是平行关系,而是统筹关系,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承担矛盾纠纷化解的主责,综治中心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实质性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关键是统筹协调、督办问责,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二、我省综治中心建设取得的成效。近年来,我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主动创稳的底板工程,以做优市级、做强县级、做实乡级为方向,以提升吸附群众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有关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肯定,先后在全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厦门现场会、中国法治论坛(2025)暨第十六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等会议上介绍经验,《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等中央媒体多次刊登我省典型经验做法。
一是建强工作阵地。以满足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各项业务功能室设置和人员进驻需求为标准,深入推进县、乡级综治中心场所建设,全省86个县(市区)和嘉峪关市、兰州新区均独立建成综治中心,平均面积达2215㎡,设置专业调解室718个(平均8个)、业务功能室580个(平均7个)。各乡镇也因地制宜,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派出所、司法所等建成了综治中心,实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要求。
二是配强工作力量。全省县级综治中心已常驻专职调解员651名(平均7名),常驻行业部门人员1919人(平均22人),轮驻行业部门力量2569人(平均29人),进驻律师626名(平均6名)、心理咨询师476名(平均5名)、个人品牌调解室150个(平均1.7个)。
三是创新开展“三调对接”。为做实综治中心,我省创新推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与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部门分别建立对接机制,由综治中心组织进驻力量联合化解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民商事案件、矛盾纠纷类警情和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中的矛盾纠纷,有效提升了综治中心吸附力和实际工作成效。今年1—6月,通过“三调对接”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5.69万件(平均每个县区每月化解486件)。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甘肃法院为2025年先行调解效果最好的几个省份之一,这充分反映了诉调对接工作成效。
四是绘制法治化“路线图”。在县一级推动信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等“多中心”进驻融合,积极引导群众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2026年上半年,县级综治中心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13万件,就地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速裁快审等方式化解5.18万件,办理司法确认、法律援助、公证等4.22万件,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等17.24万件,有效解决了群众的一大批难心事烦心事。
2025年,全省依托综治中心和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6.9万件,切实方便了群众,消除了一大批风险隐患。在综治中心助推下,全省主动创稳不断提质增效。近几年,全省刑事、治安案件连年下降,每十万人命案发案数已连续两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全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0.9%、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8.9%、命案同比下降7.8%、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7%、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8%,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近些年,各地普遍建成政务服务中心,让老百姓办事办证“最多跑一次”;现在我们建设综治中心,让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两个中心相辅相成、协同发力,成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两个重要支撑,也是新时代落实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实践成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2026年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深化之年,工作目标是年底前全面实现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接下来我们将着眼更高标准的规范化、更好效果的实战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水平。不断健全完善综治中心受理登记、先行调解、流转办理、跟踪督办等流程,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等功能区域,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按照调解和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治化“路线图”,依法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
二是全面做实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乡级综治中心更加贴近群众,是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桥头堡垒。我们将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持续做实机构设置、阵地建设、人员配备、职责履行、制度机制五个规范化,让老百姓就近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快向村(社区)延伸综治工作触角,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紧盯受理、转办、办理、督办、追责、查处等环节,发挥好综治中心兜底协调作用,推动矛盾及时化解、风险有效管控。进一步压实入驻部门责任,落实“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要求,理顺工作机制,加强考评督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探索推行矛盾纠纷“一案一码”,对每个矛盾纠纷赋予统一编号,做到一案一码、一码通办,群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掌握矛盾纠纷办理进程。
四是持续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不断深化甘肃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通过程序汇聚、办理汇聚、部门导入、平台融入等方式,推动信息全量汇聚、结构治理、智能分析,着力打造平安稳定“大数据池”和“平安地图”,精准感知矛盾风险动态趋势,不断提升综治中心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能力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的关注和宣传报道。我们还专门整理了全省各地推荐的6个方面30件典型案例,希望大家能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跟进宣传推广,让“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到综治中心、能解决问题”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省法院副院长史莉
史莉: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推动登记立案、先行调解与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一体推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为全省主动创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入驻综治中心,有效激发前端解纷活力。在全国率先实现基层法院在同级综治中心派驻诉服团队及立案窗口全覆盖,入驻法官、法官助理、退休法官等600余人,常态开展指导调解、诉调对接、登记立案、速裁快审等工作。2025年,全省委托先行调解成功12.11万件,居全国前列。今年已与123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完成对接。截至7月底,全省法院委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成功7.79万件,相关做法多次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多次在国家、省级会议上交流发言。
二是凝聚多方解纷资源,持续释放多元共治效能。强化联动治理,依托“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与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等16家单位开展诉调对接,促推“行业事行业解”。开展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促推物业、劳动、住建等重点领域纠纷实质化解。近三年,成功化解行业纠纷5.5万件,成功率81.89%。发挥“银发力量”作用,建立退休法官人才库,设立“银发调解”工作室,择优选聘105名退休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发挥政治、专业、经验优势高效化解家事、商事等疑难纠纷。扎实履行指导调解职能,强化对各类调解力量业务赋能,通过业务培训、旁听庭审、案例推送等方式,提升前端调解水平。目前,全省入选多元解纷案例库案例93篇,既为调解员提供了“工具箱”,又助力类案同调、提升解纷实效。
三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严格规范先立后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依法登记立案,同意调解的委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确保综治中心“接得住”、群众诉求“有人理”,从源头上杜绝群众“来回跑”。加大分流引导,制定《全省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细化分流标准、规范对接流程、做好释明引导、加强对接协调,推动形成“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的解纷导向。加强源头防控,联合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及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纠纷风险排查预警、联动化解,着力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深挖数据信息资源,定期分析研判纠纷类型特点、趋势成因,针对性制发司法建议,做到小事早化解、隐患早消除。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综治搭台、多方协同、社会参与、司法兜底”的分层递进解纷格局,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更高水平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军
张学军: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入驻综治中心作为检察履职的“新阵地”,围绕规范建设、矛盾化解、协同治理等方面,全面推进入驻综治中心实质化履职。
一、高位推动、规范运行,入驻建设初见成效。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入驻综治中心规范化实质化履职,各级院党组积极研究落实。省检察院检察长沈涧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省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规范化实质化履职的意见(试行)》,从规范入驻、履职范围、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全省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规范化实质化履职提供了制度性规范。截至目前,全省88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均设立了“12309检察服务窗口”。有的基层检察院,设置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室。如武威市天祝县检察院在县综治中心设立“格桑花爱心驿站”,检察长每月定期到综治中心接访一天;陇南市成县检察院在县综治中心挂牌“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青少年“护苗”基地等。
二、检调对接、多措并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调解的协调联动,通过教育疏导、公开听证、帮扶救助、支持起诉等措施,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综治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2216人(次),处理信访件1585件。通过检调对接程序办理各类案件5689件,其中轻微刑事和解3983件、民事和解息诉113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68件,帮助当事人解决了一批“烦心事”“揪心事”。庆阳市某建材公司因不服环保行政处罚,历经行政复议、诉讼,纠纷长达8年未决。庆阳市检察院受理后,借助检调对接平台多轮磋商。最终,行政机关依法重新作出合理处罚决定,企业撤回监督申请并如期缴款,恢复正常经营。
三、加强协同、联动处置,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全省检察机关主动靠前,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重点人群,协同综治中心开展风险评估与帮扶管控。积极参与会商研判,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延伸。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排查化解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土地房屋等纠纷780余起,化解650余起,化解率达83.3%,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份。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动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实质化履职提质增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法治甘肃贡献力量。

省公安厅副厅长毛万东
毛万东: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110接处警主阵地,以规范执法为基础,多元共治为路径,建立了“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向综治中心推送各类矛盾纠纷信息51.85万起,协同化解47.01万起,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质效,成效良好。
一、规范处警流程,首接首处首调解。110警情是矛盾纠纷激化进入公安视线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黄金时机”。我们严格规范接处警流程,全面推行“首接首处首调解”责任制,即处警民警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同步承担现场处置和首次调解双重责任。对纠纷类警情,第一时间派员到场控制事态、固定证据,情节轻微且适用于治安调解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进行调解。首次调解重在“熄火”,贵在“及时”,不让“小摩擦”拖成“大矛盾”。2023年以来,全省累计治安调解3.6万起。
二、完善推送机制,快分快调快清零。我们与综治中心建立了“快分快调快清零”工作机制,打通社区警务平台和综治平台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了矛盾纠纷信息线上流转、工作联动、闭环管理。派出所每日对接处警、执法办案、入户走访中的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梳理,将纠纷当事人信息、诉求、现场状况和矛盾焦点等核心信息,录入社区警务工作平台,一键推送综治中心组织调解或分流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大幅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三、深化部门协同,联防联控联攻坚。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200余名民(辅)警常态入驻县(市区)综治中心,实现了全覆盖,派出所对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即时响应、随叫随到,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处理、多元化解、就地解决。同时,我们强化预警研判,对纠纷当事人可能实施极端行为,可能引发个人暴力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协同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形成了“矛盾纠纷联调、风险隐患联治”的工作局面。
四、建立回访制度,盯案盯事盯反弹。协议达成不是终点,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根本。我们建立了重点矛盾纠纷回访制度,确保每一起纠纷从接警到化解,从协议达成到履行落地,全程有人管、有人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出现反复的矛盾纠纷,及时跟进疏导,纳入社区民警关注范围,常态走访,持续跟进,全力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发生。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化“警调对接”“大数据研判+社区警务+综治中心”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平安甘肃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省司法厅副厅长邵建斌
邵建斌: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要素、常态化、实战化入驻综治中心。目前,全省共有1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综治中心,960个人民调解组织、3192名调解员、305名司法行政干部、626名律师常驻综治中心,67个市、县(区)的行政复议工作在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真正把专业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办事“窗口边”。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进驻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的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我们整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各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各级综治中心统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实现法律服务阵地与综合治理阵地无缝衔接、一体运行。同时通过12348热线、掌上法律服务平台与线下窗口联动发力,群众可便捷享受免费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法治答疑、文书代写等全链条服务。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力量入驻综治中心办理公证7904件、法律援助7149件、各类法律咨询超3万人次,敦煌整建制入驻、庆阳智慧云法律服务、张掖“七中心合一”形成具有陇原特色的融合工作路径。
二是通过配合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托综治中心矛盾流转处置机制,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多重功能作用,对排查收集、群众上报、部门移交的各类民事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组织优先调解、就地化解;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简易诉讼纠纷,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降低维权成本、化解对立情绪;对行政争议案件,依法依规导入行政复议渠道。上半年,全省通过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3189件,参与调解各类纠纷5.3万件。
三是通过联动综治中心,主动创安创稳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通过联动综治中心,将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到基层治理最前沿,为地方党委政府基层治理、征地拆迁、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进驻工作人员结合日常接访咨询、纠纷调解工作,动态排查、精准梳理辖区潜在矛盾隐患,定期参与综治中心风险研判会议,针对性提出法治防控对策建议,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化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以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赋能基层治理、服务主动创安创稳为核心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进驻综治中心工作质效,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贡献应有之力。

省信访局副局长祁雪峰
祁雪峰:
近年来,全省信访系统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综治中心“统筹各方力量、实现多部门入驻、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求,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推动访调对接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做实场所对接。各级信访接待中心入驻综治中心后,依托综治中心与各部门常驻、轮驻力量协同联动,目前全省86个县(区)信访部门已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办公,乡村两级将信访工作全面嵌入综治中心,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待受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二是做强力量对接。在综治中心统筹调度下,矛盾纠纷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实行常驻、轮驻,信访部门选派骨干力量入驻,与同步吸纳的法律专家、基层乡贤等多元调解队伍协同联动。各级信访部门与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会商研判,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度融合,构建“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协同联动格局。
三是做细程序对接。信访部门将受理的申诉求决类事项中的矛盾纠纷推送至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联动各方力量共同化解。对于群众申诉求决类事项,符合《信访工作条例》第31条前五类情形的(如涉法涉诉、仲裁、行政复议等),由综治中心导入法治化“路线图”依法办理;对于第31条第六类情形规定的涉及历史遗留、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因政策调整产生等疑难复杂问题,且当事人坚持信访的,导入信访行政三级办理程序依法化解,从而实现各环节无缝衔接、一体推进。
四是做优数据对接。优化甘肃省信访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实现与综治中心平台的双向数据共享,推动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解、督办、反馈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建立覆盖全环节的动态数据库,实现数据实时交互、智能分析比对,做到底数清、动态明。同时,运用数据模型对矛盾纠纷高发领域、高频事项进行自动预警和趋势研判,为综治中心统筹调度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确保每一起纠纷“有人管、有跟进、有结果”。
下一步,全省信访部门将继续在综治中心统筹下发挥协同配合作用,做好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的有序分流与对接导入,同时对导入信访程序的历史积案和疑难问题依法办理、兜底保障,推动群众诉求依法、及时、有效解决,服务全省主动创稳、平安甘肃建设大局。
记者问答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我们注意到各地都在推进综治中心建设,请问群众如何找到当地综治中心?另外,群众到综治中心解决问题、申请调解纠纷,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省综治中心主任于哲
于哲: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综治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全省86个县(市区)和嘉峪关市、兰州新区已全部建立了规范化的综治中心,各乡镇(街道)都结合实际建成了综治中心,群众可通过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搜索“综治中心”进行查询,同时我们也在“陇原剑”微信公众号开通甘肃省各县(市区)综治中心“掌上地图”,通过“掌上地图”便能一键找到附近综治中心。群众如遇到各类一般性(如邻里、家庭婚恋、土地、物业服务等)矛盾纠纷,可就近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反映,对一些跨领域、跨部门或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乡镇解决不了的,可到县(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将引导选择最优解纷途径。
同时,综治中心是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法律咨询、信访、心理疏导等为一体的“一站式”解纷平台,真正实现群众化解矛盾“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特别是,这里以调解为主,相比诉讼,调解周期短、效率高,而且调解纠纷不收取费用。所以建议群众有矛盾纠纷,尽量到综治中心去调解解决。

甘肃法治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请问在综治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史莉: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在综治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若双方当事人需要司法确认的,须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应当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中新社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我们了解到综治中心和信访部门都受理群众诉求,请问两者是什么关系?群众到综治中心后,应如何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调解或信访等途径解决自己的问题?
祁雪峰:
关于综治中心与信访部门的关系:综治中心是党委领导下统筹各方力量、实现多部门入驻、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信访接待中心在受理群众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上与综治中心有相通之处。二者是阵地共建、职能互补、流程互通、责任共担的协同联动整体,严格遵循“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原则,建立会商研判、数据共享、联调联处机制。
关于群众如何正确选择调解或信访途径解决问题:综治中心全口径受理群众矛盾纠纷,整合各类调解资源,联动多部门力量开展调解工作。信访部门入驻综治中心后,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中的矛盾纠纷推送至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联动各方力量共同化解。对于符合《信访工作条例》第31条前五类情形的,由综治中心导入法治化“路线图”依法办理;对于第31条第六类情形规定的疑难复杂问题且当事人坚持信访的,导入信访行政三级程序办理。
无论综治中心还是信访接待中心,目的都是为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综治中心具有调解力量强、进驻部门多等优势,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更加多元有效。当然,如果群众反映的事项属于《信访工作条例》第31条第六类情形或坚持信访的,信访部门按程序积极受理并推进解决。
来 源 |甘肃公安